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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04 (12:44am)有關2% ONDOG741

有關2%

 

最近看了一編刊登於f&b+雜誌有關2% ondog的文章,令認識我和知道ondog是我作品的朋友感覺很不快

 

2%是我在大學時的一位同學herbert chan所創辦的時裝品牌,大家可能沒有聽過他的名字,因為他的時裝理念,是把日本及各地的流行服裝,以內地料及生產價格複製,再包裝出售.雖然以設計師的立場,他本人也覺得有問題,所以一直都沒有用自己的名字… <同學們還暗地笑這個品牌的意思,是把原來的設計抄襲,真假只會差2%.... 後來另一個品牌 pmtd“加減乘除”更絶,試想想一個數字,加完再減,乘完又除會怎樣?哈!是一模一樣∼>

 

事實証明,他的做法在市場上非常成功!而近年更以一位日本名模,把品牌包裝得更日本化,我有一些年少的朋友,更以為這個由東莞生產的服裝是日本品牌呢!

 

至於2%logo <2%放於圓形內的那個>,以至第一代的ondog也是由本人設計,認識我的朋友也會知道,而於f&b+雜誌的文章內,2%竟找來一位叫rachel的女設計師,說ondog是由她設計,又說靈感來自日本等等...

 

第一代的ondog,產品上是印有©2000 exodus design & company的字樣,那是我當時開的設計公司,而產品盒面上,更印有designed by stephen fan <幸好我還留了一隻>ondog是一隻由死去的狗細胞,以科技再生的(所以眼睛設計得像再生俠),而“life can take two”是當時的slogan,也是由我創作的,這就是原創的ondog

 

本來作為一個舊同學,而我也沒有計較版權的問題,因為金錢對我不是最重要<當初也不是收了很多錢,因為那是他事業起步,大家也沒有錢>,但看了這篇文章後,覺得連最基本對設計師的專重也欠缺,總覺得是否應該讓設計界這樣下去...

 

至於為什麼第三代起不是我設計,是涉及一些2%業務上的非法行為,那時我不肯參與,所以他才會自行生產,如要以法律爭取ondog的版權,我這個舊同學所建立的事業可能受影響...

 

看了這篇文章的朋友,可否留言給我一些意見?

1.  以法律爭取ondog的版權?

2.  要求他刊登更正啟示?

3.  又或是繼續讓公義留在少數知道真相的人的心中?

 

大家也可以forward給一些我不認識的朋友,讓多一些客觀的意見讓我參考?

 

謝謝大家

 

by heart

 

stephen 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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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wing02111984@ya  12-16-04 (10:21am)
Dear: stephen fan

I recommend that you can ask for the 2% co. for copyright fee, otherwise you will become unfair.and also HK regulation can protect you. as the dog logo is the intelligient property which is designed by yourself.

Wing

From: stephen  12-7-04 (11:54pm)

謝謝大家的意見! 雖然沒有一個人在這裡留言~ <可能你們也買過2%的衫吧?>
但也多謝大家在ICQ裡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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