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大火,焚燒歷6 小時,一夜之間,53,000 名居民無家可歸,促使政府直接介入房屋的供應。1954 年2 月,大火後短短兩個月內,工務局便在石硤尾災場附近建成第一座兩層高的平房,以安置火災災民。平房以當時的工務局局長命名,稱為「包寧平房」。
1954 年政府決定斥資興建多層的徙置大廈,以安置受天災和清拆行動影響的寮屋居民;徙置事務處因而成立,專門負責管理徙置大廈。同年,八幢第一型徙置大廈在石硤尾災場落成。原本棲身於「包寧平房」的災民獲得新居,相繼搬入這些第一型徙置大廈。
石硤尾村是香港第一個徙置式的公共房屋,樓高六至七層,中央部份是公共浴室,而兩端就是租住單位,所有租住單位的入口均由長長的走廊連接。所有租住單位均沒有廚房設備,居民煮食需在大門外的走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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