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的兩篇剪報, 有什麼關系? 你明嘅~~
基因決定人類睡眠時間長短
(法新社華盛頓13日電)根據今天公布的一項研究報告,人類每晚所需睡眠時間長短的關鍵,並非鬆軟的枕頭,而是單一的基因突變。一組科學家宣稱,他們已找出控制每一個人所需的人類最佳睡眠時間的基因,這個基因可以解釋為何經過六個小時睡眠,有人醒來後生龍活虎,有人卻是仍然像行屍走肉。今天登在「科學雜誌」(Science)的這項研究報告,是以一對睡眠時間只需要遠低於8個半小時時間的母女檔為檢驗對象。醫生說,一個晚上8個半小時是保持長期健康必需的睡眠時間。這對很容易入睡母女的血液檢測顯示,她們編號DEC2的基因發生突變。DEC2基因先前曾被認為具有控制晝夜節律的作用;所謂晝夜節律是規範每日人類行為模式的循環。研究小組的主要負責人,加州大學神經學家傅英惠(Ying Hui Fu,譯音)說,她的研究小組隨後將此發現在基因改造後的老鼠和果蠅身上測試。結果研究人員觀察到這些動物在黑暗中四處活動,而且睡眠時間變少。傅英惠說,這項觀察結果「可以提供為何基因突變的人終其一生即使睡眠很短,生活都不受影響的解釋」。(譯者:中央社簡長盛)
分居也是戀人
(星島2009年8月14日星期五06:30綜合報道)愛一個人,自然希望朝夕相對,攜手共創一個小家庭,這是天經地義、自然不過的事。不過,隨着人的自我價值膨脹,當「自由」二字比「婚姻」二字更吸引,當「享樂」二字比「永�琚v二字更受歡迎,固有的戀愛觀念就會有所改變。以英國為例,現時很多戀人雖然相愛,但就寧願分開居住,只在有興致時才碰面一下,或相聚一個半個晚上,到了早上各走各路,這種分居的戀人愈來愈多,在英國就有二百萬,即十六至五十九歲人口中,每二十個就有一個是分居的戀人。至於香港又如何?我雖沒做過正式統計,但在芸芸朋友堆中,也不乏這種相愛而不同住的戀人,我問其中一位女孩為何不選擇同居或結婚?她輕描淡寫地說:「我的男友晚上只喜愛上網打機,就算和他同居,晚上也只剩我一人看電視,既是這樣,倒不如一人一個家,偶然我去睡一晚半晚,還更有愛情感覺,總勝同住一屋,但恍如陌路人。」聽了她的論點,我不可以完全否定,這種相愛模式,或許可拖慢情人生厭的速度,也可解決了「相見好,同住難」這實際問題,但退一步想,分開居住,作為情人還可以,如果有一日打算生兒育女,又可怎辦?難道一、三、五你帶小孩,二、四、六就由我照顧嗎?人人也想有自我空間,但愛情背後就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犧牲,如果人人也要自由,將來還會有「家庭」這制度存在嗎?(繼續瘋騷 梁繼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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