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 nothing but pictures. Leave Nothing but footprints.

對於一些我們每日面對的人和事, 我們每每用一副 take it for granted 的態度來面對. 當有人要從我們手上拿走這些東西時, 我們保衛, 抵抗. 事情過後, 我們的感覺和記憶會淡化, 然後遺忘.

當初我喜歡攝影的原因是想把生活記錄下來. 不論是小時候的運動會, 還是第n次的海洋公園之旅. 我都想把它記下, 作為日後回憶時的憑證. 但人大了, 連這個動機也忘了.

幸好最近空閒時間多了, 這個記憶也尋回了, 現在有空的時候, 總會背起相機, 記下身邊的一切.

人活過是需要證據的,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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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son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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